遗嘱的常见问题解答

Category: 遗嘱与遗产

当温哥华的海风渐渐吹散了夏日的云,躺在摇椅上的张三先生想起了几年前父亲的那场葬礼。东隅已逝,年少时跟父亲在故乡的芭蕉树下抱着西瓜摇扇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张三不禁感慨天道无常。翌日,张三看着餐桌旁相濡以沫的妻子还有涉世未深的儿子,心里做了一个决定……

 

“你好,请问是安胜弘人律师行么?我有一些关于遗嘱的问题想要咨询。”

 

关于BC省遗嘱的常见问题解答:

1.如果去世时没有遗嘱,其名下财产将会怎么分配?

卑诗省遗产相关的法律事宜,统一是由遗产法 (Wills,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 来管辖。

如果去世时没有遗嘱,法律会将逝者定义为Intestate, 并按照默认规则分配财产。

常见的分配规则如下:

  1. 如果逝者有配偶但无子嗣,所有遗产转移至其配偶名下。
  2. 如果逝者有配偶也有子嗣,所有遗产先支付$300,000给配偶,并且如果支付$300,000后遗产还有剩余,配偶还会获得剩余遗产的一半,另一半由子嗣平均分配。
  3. 如果逝者有配偶也有子嗣,但是存在子嗣并非配偶亲生,那么所有资产先支付$150,000给配偶,并且如果支付$150,000后遗产还有剩余,配偶还会获得剩余资产的一半,另一半由子嗣平均分配。
  4. 如果逝者无配偶但有子嗣,那么所有遗产由子嗣平分。
  5. 如果逝者无配偶也无子嗣,那么所有遗产会给其父母,如果其父母届时已不在世,再给到逝者其他兄弟姐妹等。

 

2.遗嘱里的受托人是什么,我可以指定未成年的孩子为遗嘱的受托人么?

遗嘱的受托人,卑诗省统称为Trustee或者Executor,是负责管理和分配遗产的个人或公司。受托人有责任要考量逝者及其遗嘱中受益人的最佳利益而行事。一般来说,受托人必须确保逝者的遗产会按照逝者遗嘱的意图进行分配。

如果逝者在遗嘱中指定A为遗嘱受托人,那么A将具有逝者生前的一切管理财产的权力,并按照逝者的遗嘱分配其财产。其权力包括但不限于,出租逝者房屋,估算逝者财产价值,变卖逝者房产,管理逝者名下公司等。

如果逝者去世时,假设唯一指定的受托人A还未成年,那么根据卑诗省遗产法 第134条,A的监护人可申请作为遗嘱的替代受托人,如果A的监护人没有提交申请,那么法院将会指定另一位合适人选处理遗嘱。日后,等A年满19岁,法院会重新恢复A执行遗嘱的权利,而替代受托人的权力将被收回。

 

3.我已经有一份遗嘱了,如果我想更改遗嘱内容,我该怎么做?

您可以选择签署一份遗嘱补正书(Codicil), 但最稳妥的方法是立一份新的遗嘱,并将原遗嘱销毁。

切勿在没有咨询专业律师的情况下直接涂改原遗嘱,这样有很大风险导致遗嘱被执行时产生歧义,甚至被法院判定此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4.如果我有一部分资产在中国,一部分资产在加拿大,我该如何制定遗嘱?

中国与加拿大对遗嘱的规定可谓大相径庭,所以很多在中国法律下制定的遗嘱并没有办法被加拿大法律所接受。保险起见,最好是在中国立一份遗嘱分配中国的资产,在加拿大另立一份遗嘱分配加拿大的资产。一般情况可以让加国律师,在加拿大的遗嘱中申明此份遗嘱只针对加拿大财产,然后再在中国的遗嘱中只分配中国的资产。

为了避免遗嘱产生不必要的歧义以及法律层面的风险,请咨询专业的遗嘱律师分析您遗嘱的分配意愿以及法律层面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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