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perty While Divorce

Category: Family Law

所谓家和万事兴,在我们人生的不同阶段都会需要家人的帮助。从我们踌躇满志地第一脚踏入这个社会开始,父母就开始不计回报地给我们购买人生中地第一套房子 或是给予我们启动资金帮助我们创业。而时光荏苒,转眼到我们两鬓斑白那天,我们又需要子女帮我们打理庞大的家产,牵着我们的手慢慢地走到生命的尽头…

 

而在加拿大这一西方社会,家人彼此之间的帮助 其实往往会牵扯到很多潜在的法律问题。如果仅凭着一腔赤忱去帮助家人而轻视该行为背后的潜在法律后果,那故事的结局可能并不会如童话般美好。在我们中国的传统观念里,我们与家人打交道时似乎没有必要把提供帮助的具体细节都书面记录下来,此举甚至会显得有些不近人情。这当然是可以理解的——比如,我作为一个母亲帮儿子付婚房首付的时候,为什么一定要有法律文件或者记录?这是我作为母亲给我儿子的爱,我也并不要求任何回报。然而,法律往往会以最意想不到和令人不快的方式给人们带来“惊喜“。

 

BC省的家庭法 (Family Law Act) 规定了配偶分居时的财产和债务将如何分割。虽然所有分配规则也不是三言两语能够全部说清的,但大致的思路是,夫妻双方在分居后一般都必须平分他们所有的财产和债务,除非法院认为此平均分会极其有失偏颇。但是,在这个平均分配的大规则下面也有一些十分重要且常见的例外:配偶一方在关系开始之前拥有的所有个人财产、继承的遗产、来自第三方赠予的礼物, 以及某些法律纠纷的和解金和保险收益 等,将被统统视为个人的独立财产 (“excluded property“),而配偶双方在分居时,将无需与另一方平分此独立财产。

 

让我们回到上文 母亲给儿子婚房付首付的例子,如果子女婚姻破裂,那么母亲所付的首付是否属于子女个人的独立财产很有可能会成为夫妻双方的争议点。根据BC省的家庭法,谁主张一份财产是独立财产,谁就需要承担证明的义务,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往往就此拉开序幕。

 

在婚房例子中,女方可以辩说,首付款是母亲给与配偶双方共同的礼物,并且此房是登记在夫妻二人共同名下的,因此不应被当作男方的独立财产。反之,男方不仅可以主张说此首付款是母亲给自己一个人的礼物而并非给夫妻二人,还可以主张说,此房子的首付款实际上是母亲给与我的一笔贷款,这是双方在分居后都要承担的债务,以此来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律文件来证明双方的说辞,此案的判决结果将难以预测。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女儿在加拿大上学,定居在国内的父母为了方便孩子管理房产,所以把房产登记在了孩子名下,或者把房子给孩子居住但是并未转移实益所有权。换言之,父母希望女儿以信托

 

方式为父母代持此房产,但女儿不是房产的所有者。在这个情景下,如果父母与子女在此房屋有关的法律关系如果没有白纸黑子的记录下来,那么女儿日后万一与其配偶分居,那么到了财产分割的时候,问题又会出现。

夫妻分居后,男方可以辩说,此财产是对方父母给他们女儿的礼物,而在关系发展过程中任何礼物的增值部分都将会被平分。 《土地所有权法》(the Land Title Act)所设立的假定前提是,房地产的注册在谁名下,谁就是真正的所有者,所以在此例子中,女儿在跟男方分居后,需要来证明父母是真正的所有者。如果没有适当的法律文件,这将会非常困难。

上书的假设情景其实在现实中极其常见。人们往往需要投入极高的成本以及心血来证明, 如房子的首付是父母送给自己的孩子,而非是给配偶双方的共同的礼物;或者当一个房产为了方便管理而被登记在您孩子的名下时,您又需要极其繁琐的法院审核,来证明您其实才是该房产的真正户主。如果律师无法得到一份 能够指出确认交易真实性质的权威法律文件时,往往就只能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在法庭上对簿公堂。与天价的诉讼相比,同居协议或信托声明这种权威法律文件的专业费用仅仅称得上是九牛一毛。并且如果由于缺乏一份专业的法律文件而导致败诉,那此代价更是令人扼腕。

 

以上不幸的情景绝非偶然,当人们认识到法律后果的时候往往已经为时已晚。未雨绸缪,如果您需要转移大笔财产给他人,我们可以帮您分析此举潜在的法律风险以及一些预防风险的措施。

另请注意,此文章的所有信息并不能替代法律咨询。正所谓一万个人就有一万个哈姆雷特,每个案子的情况都不近相似,所以为了分析您的情况以及最大化保护您的利益,如有需要,请您联系我们律所预约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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